合理情绪疗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是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美国临床心理学家阿尔伯特.艾里斯(Albert Ellis)倡导的。埃利斯认为:正是由于我们常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才使我们产生情绪困扰,如果这些不合理的信念日积月累,还会引起情绪障碍。
一、合理情绪疗法的ABCDE理论
情绪ABC理论中,A(Activating event)表示诱发事件;B(Belief)表示个体针对此诱发事件产生的一些信念,即对这件事的看法和解释;C(consequence)表示个体产生的情绪和行为结果。通常人们会认为诱发事件A直接导致了人的情绪和行为结果C,发生了什么事就引起了什么情绪体验。然而,同一件事,人们的看法不同,情绪体验也不同。但ABC理论认为,情绪不是由某一诱发性事件A直接引起来的,而是由经历这一事件的个体对这一事件的解释和评价B引起的,而解释和评价则源于人们的信念。就是个体对事件的情绪和行为反应的结果。ABCDE理论的独特之处在强调B的重要作用,认为A只是造成C的间接原因,B才是情绪和行为反应的直接原因。
一旦不合理的信念导致不良的情绪反应,个体就应当努力认清自己的不合理的信念,并善于用新的信念取代原有的信念,这就是所谓的D(Disputing),即用一个合理的信念驳斥,对抗不合理信念的过程,借以改变原有信念。驳斥成功,便能产生有效的治疗效果E(Effect),使来访者在认知、情绪和行动上均有所改善。
ABCDE理论包括一套通过认识不合理信念到改变不合理信念,进而调整情绪和行为的步骤和阶段,它始终强调现在,重视人的理性力量,相信人最终通过自我调节而顺应环境,把人的主动性提高到一个重要位置。
合理性情绪治疗法实质上是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它承认富裕、家庭幸福、事业美满、爱与被爱是每个人追求的目标,能拥有一切固然是美好的,但我们不能把生命的全部基础都投在获得这些美好的事物上。
二、不合理信念特征:
1、绝对化的要求(demandingness)
即从自己的意愿出发,认为某事一定会发生或一定不会发生,“应该”、“必须”。
其不合理在于,人们不可能在每件事情上获得成功,既是某件事取得了成功,也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赞赏。而一旦这样的现实出现,持有此类信念的人就会受不了,因而产生情绪上和行为上的障碍,这种绝对化的要求反映了他不合理、走极端的思维方式。
2、过分概括化(overgeneralization)
即以某件具体事件,某一言行证明自己进行整体的评价。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是思维的专制主义。人们在对自己的绝对化要求中常常会走极端,认为自己某一件事情上办的不好,未获得成功,就是自己一无是处,只说明只是这件事上办不好。因此,人们应当就自己的某一行为的表现而进行评价,不能因一件事而否定个人的价值。
人们对他人也常有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对他人持有绝对化要求,就会发现他人的言行总是与自己作对,因而陷入消极的情绪体验中,如“愤怒、怨恨、压抑”等。
3、槽糕至极论(awflizing)
即如果某一件不好的事情一旦发生,其结果必然非常可怕,槽糕至极,灾难性的。这种思维方式导致焦虑、悲观、压抑、犹豫等不良情绪。将一件事情的负面结果夸大到极点,反映了个体走极端的不合理的思维方式。
艾里斯认为,人一出生就有一种心理倾向,即要坚持自己的向往和追求都能得到满足,期望自己的愿望会实现,生活中某些向往和要求的确如意地实现了,这种积极的记忆强化了我们的“全能幻觉”,使我们认为我们一定能比所有的人幸福,一定比其他人更成功,应当与他人不一样。当我们一旦遇到挫折和逆境时,我们就无法接受,认为这些不该发生在自己身上,从而导致不良的情绪。此外,文化、父母和竞争的社会,都在强化事事超过他人的非理性信念。这些信念虽然是上进的动力来源,但一旦过头,就会使人在思想上钻牛角尖,形成心理负担。
三、合理情绪疗法的过程
1、心理诊断阶段
通常在第一来访中进行。当取得来访者的信赖后,咨询者要探讨来访者的诱因。根据ABCDE 模式找出它的不合理信念。他叙述的问题可能看上去千头万绪,十分复杂,但涉及的不合理信念数量很少,可能只有几种不合理信念在不同的情境下的反应而已。
2、领悟阶段
此阶段是治疗的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让来访者了解此疗法的知识,使其对合理性情绪疗法的原理及实施有思想准备。
领悟的不同层次:
A、首先向来访者强调人的信念,讲述ABC理论,帮助他们认识到B是引起情绪和行为反应的直接原因。
B、向来访者解释不合理信念是在过去经验中习得的,并通过思维、行为多次重复而一直存在于人的头脑中。
C、帮助来访者认识引起并使自身症状持续的原因,即找出不合理信念(最重要的领悟)。
D、帮助来访者领悟到,从前未加分析的某些观念并非真理,未经验实,不符合逻辑,为下一步合理信念的取代做准备。
3、修通阶段
治疗者要使用逻辑的、经验证实的方法与不合理观念进行论辩,其论辩方式可参考如下:
A、质疑式:直接质询当事人他这种信念是否有足够的事实证据;
B、价值式:质询当事人目前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是否确有价值。如:一旦考不好,就可以整天愁眉苦脸,放弃继续努力吗?
C、极端式:质询当事人这件事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如:如果考试没有进前5名,最坏的结果是什么?真的就那么可怕吗?
D、更新式:提醒当事人,“从另一个角度想一想,考试成绩不像你预期的那样,是否也是一件好事呢?”
E、夸张式:故意夸大当事人的信念,使当事人看到它的不合理之处。如:是不是广而告之说你考试未达到预期成绩,以至于天就要塌下来,提醒别人小心呢?
4、建立新的合理观念阶段
在通过上述阶段,使当事人原有的不合理观念发生动摇后,干预者要帮助对方及时发展新的合理的观念,并且在发现合理观念后要及时的巩固,可要求当事人多次重复诵读该观念以获得巩固效果,以使其能更习惯地采用合理的思维方式。
四、治疗技术
1、辩论法。对于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反省能力的人十分有效。要求治疗者大胆地、毫不客气地对来访者持有的不合理信念进行挑战和质疑。可采用不断深入地提问方式质疑。
2、假设最坏的可能。帮助对方从不合理方式走出来,并且不总会发生。假设最坏的可能性有助于帮助对方认识到情绪的困扰不在于这种不利的事件,而从内心的恐惧,对恐惧的恐惧才是真正的祸根。
3、角色扮演分析。进行时,让当事人与干预者互换角色,为不合理观念进行辩护,让当事人扮演干预者进行反驳和质询。镜子的作用。当事人通过寻找理由和证据进行反驳的过程,为自己建立新的合理观念提供了依据和材料。
4、认知家庭作业。可采用布置作业形式,把治疗的进展带回到日常生活中,一种是固定格式的作业,让其找出A和C,然后是B,做D做辩护,最后填E辩护效果。另一种自由格式作业,完全由当事人合理的自我分析,找出不合理信念并与之辩论。
5、合理的情绪想象。情绪通过改变想象而改变。首先让当事人想象其引发情绪困扰的场景;其次让当事人保持想象,但要求改变自己的情绪,使之适度,并加以体验;最后停止想象,报告是怎样想,怎样做方使情绪体验有所改变。干预者要及时强化合理观念补充,使来访者新的合理观念和认知情绪新观念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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